周世宗的废佛运动
2011-12-03 15-23-44 来源: 作者: 点击:次
当佛教在南方地区继续传播和逐步发展之时,北方地区则受到日益严格的制约,并终于导致五代末年后周世宗的废佛运动。
公元951年,郭威建立后周王朝,定都开封。后周之世,不仅国内需要加强统治,而且外部面临着契丹统治者的长期侵扰破坏。郭威一开始便着手进行了一些改革,包括对佛敦的进一步严格控制。他的改革,对中国北方社会情况的转变起过一定作用。周世宗柴荣以郭威的养子继位,继位后便坚决打退北汉刘崇和契丹的联合进攻,并继续推行一系列巩固封建政权的改革,包括政治、经济、军事诸方面。如破格选拔有用之才,整顿科举,澄清吏治,下诏求谏;整顿军队,整编禁军,严肃军纪;保护生产,兴修水利,均定田租,改革税制,严惩贪官污吏,打击寺院经济势力?他是五代时期与唐明宗并称的君主,他的施政方略为宋太祖赵匡胤结束五代纷争局面奠定了基础。
广顺三年(953),柴荣以开封尹兼功德使封晋王。功德使管理僧、道,执掌出家、度牒、试经等事项,故他对僧、道两教的情况_『如指掌。同年,他即下令废开封府无名额僧尼寺院五十八所。即位(954)后,他对佛教采取严厉的限制方针和整顿措施。
据《宋高僧传》卷一七《道丕传》载:
世宗尹厘府政,嫌空门繁杂,欲奏沙汰,召(道)丕同议。时问难交发,开喻其情。且日,僧之清尚必不露于人前;僧或凶顽而编游于世上。必恐正施穗菱草,和兰苣而芟;方事淘澄金,逐沙泥而荡。……况天下初平,埯癀未合,乞待后时搜扬未晚。……世宗深然其言,且从停寝。及世宗登极,丕谓僧曰:吾皇宿昔有志,汝当相警护持。
从这段对话可以看出,周世宗废佛之意酝酿已久。
显德二年(955),周世宗在处理逃户庄田后,即正式实施废佛,剥夺寺院经济。五月六日下敕,其主要内容有:“男子有父母、祖父母在,别无儿侍养,不听出家”;“曾有犯遭官司刑责之人,及弃背祖义母、父母逃亡,如奴婢、奸人、细作、恶逆徒党、山林亡命、未获贼徒、负罪潜窜人等,并不得出家剃头”;“今后有向曾在军门,面带琨痕,逐处寺院辄敢容受者,其本人及师主”等,均予“重行科断”;“有僧尼俗士,自前多有舍身、烧臂、炼指,钉截手足、带铃燃灯,诸般毁坏肢体、戏弄道具符篆、左道妖惑之类,今后一切止绝”;“有怀才抱器,或武或文,寄迹空门,莫遂展志,其中有愿出仕宦者,仰逐处长吏,发遣赴阙:少壮骁勇之人,愿在军门者,亦仰申奏,必当量材录用。若僧尼中有情愿归俗者,一切听许,所在不得搅扰”;“今后僧尼,不得私剃头”,“不得私受戒”(《五代会要》卷一二)。“诸道州府县镇村坊,应有敕额寺院,一切仍旧。其无敕额者,并仰停废;所有功德佛像及僧尼,并腾并于合留寺院内安置”;“今后并不得创造寺院兰若。王公戚里诸道节刺已下,今后不得奏请创造寺院及请开置戒坛”(《周世宗纪》,《旧五代史》卷一~五):命“两京诸州府每年造僧帐两本”,“今后僧尼籍帐内无名者,并勒还俗”(《五代会要》卷十六):
这一敕令的执行结果,据《旧五代史》卷一一五《周世宗纪》记载,当时“所存寺院凡二干六百九十四所,废寺院凡三万三百三十六,僧尼系籍者六万一千二百人”?存寺数与废寺数相比,仅卜三分之一而已。
同年九月一日,据《新五代史》卷一二《周本纪》等记载,周世宗又“诏禁天下铜器,始议立监铸钱”。“是时中国乏钱,J7J诏悉毁天下铜佛像以铸钱,尝日:吾闻佛说以身世为妄,而以利人为急,使其真身尚在,苟利于世,犹欲割截,况此铜像,岂其所惜哉?由是群臣皆不敢言。”其敕令曰:
国家之利,泉货为先。近朝以来,久绝铸造;至于私下,不禁销溶;岁月渐深,奸弊尤甚。今采铜兴冶,立监铸钱,冀便公私,宜行条制。起今后除朝廷法物,军器官物及镜,并寺观内钟、磐,钹、相轮、火铢、铃铎外,其余铜器,一切禁断。应两京诸道州府铜像器物诸色装铰所用铜,限敕到五十日内,并须毁废送官;其私下所纳到铜,据斤两给付价钱。(《五代会要》卷二十七)
上述资料表明,周世宗废佛主要出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的考虑。
周世宗在位之时,已是五代之末,作为一个有为的君主,他试图完成统一大业。因此,在他即位之日起,便着手兴礼乐、敷文德、记所以,实行儒家的政治统治,“区区五六年间,取秦陇,平淮左,复三关,威武之声震慑夷夏。而方内延儒学文章之士,考制度、修《通礼》、定‘正乐’、议《刑统》,其制作之法皆可施于后世。”(《周本纪》,《新五代史》卷一二)五代时期的北方佛教,不仅在戒律制度方面已十分松弛,而且对于政治的统一具有潜在的不利因素;从儒家宗法伦理角度看,对佛教教团作彻底整顿,废除淫祠,是完全必要的。五月六日的敕命,重点在政治原因的考虑。
同时,为做好统一全国的军事准备,周世宗在加强经济恢复工作的时候,不得不对寺院经济采取剥夺的手段。九月一日的救命,其重点在经济原因的考虑。据《黎阳大呸山寺准敕不停废记》所载:“今皇帝君临区宇,视黎元如子,虑一夫不耕天下有馁者,一妇不织天下有寒者,向乃颁行天命、条贯僧居,有敕额者存,无敕额者废。非轻释氏,用诫游民:……”(《金石萃编》卷一二一)又据《镇定府龙兴寺铸金铜像记》说,宋太祖于开宝二年f 969)巡访龙兴寺时,对臣下说:“朕忆得先皇显德年中,世宗纳近臣之议,以为奄有封略,不过千军,所调租庸不丰,边备校贯屡空,于军实算口莫济于时,口于是诏天下毁铜像铸以为钱。”(《金石萃绵》卷一二三)。
周世宗废佛是五代王朝佛教政策的终结。它表明,后周封建王朝决心通过恢复儒家的政治统治,加强军事力量和经济建设,重建大一统的封建政权。佛教的思想理论、寺院经济不利于统一政治的建立,周世宗从儒家伦理道德原则出发,实行王权对教权的绝对统制,并且取得成效,它标志着佛教史的新一页的开始。在经济领域,通过对佛教寺院经济的削弱和整顿,为统一战争的军事活动提供了物质基础。据载,为了解决政府钱币缺乏的困难,在作出“悉毁天下铜佛像以铸钱”的决策时,他力排众议,表现出非同寻常的气概。此后,传说镇州大悲佛“极有灵验”,人莫敢近。周世宗听说后,即亲自前往,持斧破佛面胸,“观者为之栗栗”(见《佛祖统纪》卷四二)。
周世宗废佛,是中国佛教史上“三武一宗”之厄的最后一次,集中体现了佛教在中国所遭受的命运和所处的地位。它结束了佛教教团相对独立于世俗政权,以及佛教僧侣相对脱离于世俗政治的时代。它也改变了佛教的理论研究传统,进入专注于宗教实践的时期。
周世宗废佛,与以往三次废佛的不同之处是,它采取的方式比较温和,反映了统治者对佛教认识的深化和政策的成熟。这次废佛由于不存在佛、道之争的因素,所以整个过程并不显得激烈残酷;废佛目的也并非彻底消灭佛教,而是要在特定的范围内限制佛教影响,使之更有效地为世俗政权服务。可以说,周世宗看到佛教流传过程中的弊病,又鉴于当时朝廷对人力、物力的迫切需要,他所实施的主要是对佛教的整顿,而并非彻底破坏。显德三年(956)十一月,“诏废天下淫祠,仍禁擅兴祠宇:如有功绩灼然,合建置庙貌者,奏听敕裁”(《五代会要》卷一六)。可见周世宗废佛是有计划的、有限度的;只要对国家有“功绩”,便当另行对待。又据《永兴军牒》碑文,“永兴军中,除见有敕额已存留寺院外,敕通勘到在城应管无敕额口有名额及近置寺院共计伍拾肆处,内肆拾壹口口停废外,余有壹拾叁处无敕额,从来口口院建置年深,……”(《金石萃编》卷一二一)。由此看来,一些建置年深的寺院一般也都受到了保护。
以周世宗的政治、经济、军事措施为背景,又以周世宗已经开始的统一事业为基础,宋太祖赵匡胤进一步消灭各地的割据政权,结束长期分裂局面,完成统一大业。而周世宗采取的佛教对策和振兴儒家的设想,对宋代确立新的统治思想也无疑有深刻影响。